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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公布首批政策清单 共计105条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0日讯 沈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首批政策清单》(以下简称《政策清单》)公布。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从《政策清单》中了解到,清单共计105条改革事项。沈阳将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分阶段实施,力争在今年取得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突破性进展。

  据悉,沈阳市公布的首批政策清单借鉴和复制了其他自贸试验区的政策经验,其中有19条改革事项将在沈阳市范围内复制推广,包括一站式行政审批、企业简易注销、鼓励“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允许带产业项目挂牌、实施“多规合一”改革等。在沈阳片区范围内复制推广的共有86条改革事项,包括企业注册住所登记改革、开展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实施东北人才回归计划、出台高层次创新人才财政补贴政策、对企业自用研发设备和进口研发耗材实施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保税交易等。

  根据《政策清单》,沈阳各责任部门需于2017年5月1日前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相关改革事项按时限要求推进,每周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沈阳片区管委会。   

 

  以下为《政策清单》全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首批政策清单的通知

  沈政发〔2017〕1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公布《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首批政策清单》(以下简称《政策清单》),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合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实际,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我市将分阶段实施《政策清单》。2017年7月底前,主要实施涉及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贸易转型升级等方面事项;2017年12月底前,主要实施涉及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等方面事项;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推进涉及电子营业执照,航材、航油保税仓储业务、科创企业投贷联动等方面事项。

  二、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沈阳片区管委会)要建立沟通联络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跟踪改革创新措施的推广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推广过程中遇到问题。

  三、各责任部门要根据《政策清单》确定的改革事项和完成时限,于2017年5月1日前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相关改革事项按时限要求推进,每周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沈阳片区管委会。

  四、沈阳片区管委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责任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检查,对《政策清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并适时通报。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8日

  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首批政策清单

  (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的事项,共19条)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

  证”制度。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项目审批和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改为备案

  制。

  

  (在沈阳片区范围内复制推广的事项,共86条)

  

  序号

  改革事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市服务业委

  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市金融办

  省外汇局,

  市服务业委、外经贸局

  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省外汇局、市金融办

  沈阳海关、

  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省外汇局、市金融办

  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市金融办